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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的范围是什么?
(一)派遣期内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研究生。
(二)2018年及以后毕业,派遣期内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生。
(三)2016年以后首次来青就业,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研究生。
(四)2018年及以后毕业且首次来青就业,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本科学历毕业生。
二、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的申报条件是什么?
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申报人员,须具备以下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员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的学士、硕士、博士学位。
(二)申报人员申报补贴时需具有本市户籍。
(三)申报人员就业单位应按规定在青正常缴纳社会保险。
(四)申报人员已购买十大正规赌官方网页版产权型人才公寓、保障性住房(限价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享受过租赁型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和本市引进人才购房安家补贴等购房优惠政策,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已发放住房补贴,已领取一次性安家费的研究生,不再享受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
(五)申报人员上学期间为就业状态或有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的,不可申报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
三、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的标准是什么?
住房补贴标准为本科毕业生500元/月,硕士研究生800元/月,博士研究生1200元/月;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1200元/月,紧缺专业博士研究生1500元/月。
四、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的补贴期限是多久?
申报人员自享受补贴月份起36个月内可申领住房补贴。
对已领取补贴但未申领满36个月且要提高学历层次的人员,须先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提交暂停补贴申请,待取得新学历再次来青就业后,仍符合现行住房补贴政策的,可按新的学历补贴标准在毕业三年内提交申请,继续申领剩余月份补贴。
五、合适可以申领住房补贴?
住房补贴从2019年6月26日开始,补贴随时申报,根据申报区间内符合政策的月数进行发放。
对于2018年度住房补贴,2015-2018年毕业的硕博研究生派遣期内在青就业的,可按现行政策在2019年12月31日前申报。2020年1月1日起,如果没有在派遣期内没有申报住房补贴将视为放弃。
六、三支一扶服务期满后已经超出派遣期,是否可以享受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政策?
根据《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青办发[2018]31号)规定,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就业派遣、落户、升学、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申报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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