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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青岛艺术学校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图............................................. 1
青岛艺术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
青岛艺术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制度............................................... 4
青岛艺术学校防火安全领导责任制............................................ 18
青岛艺术学校消防安全奖惩制度.............................................. 20
青岛艺术学校消防安全承诺书................................................ 21
青岛艺术学校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23
青岛艺术学校消防安全“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公示牌........................... 30
青岛艺术学校灭火器分布与检查.............................................. 31
青岛艺术学校应急疏散图................................................... 32
青岛艺术学校突发火灾应急预案.............................................. 66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特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如下。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要求, 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 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运行。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办公楼、宿舍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室、实验室、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电源确保安全。
7.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 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严禁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学校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并且教育家属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1.食堂人员使用煤气,要掌握正确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确保安全。
12.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一)学校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由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召集。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参加会议。必要时,可要求全体教职员工参加。
(二)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研究分析学校消防安全形势,通报火险隐患情况,分析、查找产生隐患的原因,总结教训,制定针对性整改方案和具体落实措施;提出有关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办法;研究部署学校下一阶段的消防安全工作等。
(三)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必须有专人负责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存入消防档案。
(一)学校消防组织(义务消防队)受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学校消防组织的日常管理,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
(二)义务消防队,应编制名册,明确负责人,并随组成人员的变化而及时补充、调整。
(三)学校的义务消防队,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知识、消防法规、消防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培训应有培训情况记录并存入消防档案。
(四)义务消防队员要熟悉本单位灭火与应急疏散预案,知道本人在义务消防组织中的职责分工。
(五)义务消防队员要参加消防业务培训及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了解防火知识,掌握灭火与疏散技能,会使用灭火器材及消防设施。
(六)义务消防队要做好本部门、本岗位日常安全防火工作,宣传消防安全常识,督促他人共同遵守。
(七)发生火灾时,义务消防队必须立即赶赴现场,服从现场指挥,积极参加扑救火灾、疏散人员和物资、保护现场等工作。
(一)学校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对教职员工、学生进行教育培训。
(二)学校应将消防知识纳入学生素质教育内容,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使学生了解应知应会的消防知识。
(三)学校应当每年对教职员工、学生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新教职员工上岗前、新生入学后应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四)学校应当结合实际,定期组织教职员工和学生参观消防队(站),定期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和火灾逃生技能。
(五)下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1.消防安全责任人;
2.消防安全管理人;
3.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4.其它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六)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和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及逃生自救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学生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七)教职员工经培训后,应懂得火灾的危险性、预防火灾措施、火灾扑救方法、火场逃生方法,并会报火警119、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
(八)学校应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情况记录,并存入消防档案。
(一)学校应对执行消防安全制度和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情况进行巡查和检查,落实防火巡查、检查人员,填写巡查、检查记录。
(二)学校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实施日常防火巡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在巡查记录上签字,存入单位消防档案。
(三)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的定期防火检查,节假日放假、开学前后也应当组织一次全面的定期防火检查,以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定期检查前,应确定检查人员、部位、内容。检查后,检查人员、被检查部门的负责人应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存入单位消防档案。
(四)日常防火巡查应以教室、宿舍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为重点,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状态,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6.学生聚集场所不得使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7.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8.图书室、实验室、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电源确保安全;
9.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严禁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学校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并且教育家属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1.食堂人员使用煤气,要掌握正确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确保安全;
12.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五)定期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状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5.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6.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教职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7.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8.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9.消防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10.防火巡查情况;
11.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12.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六)学校应加强建筑消防设施功能测试检查。应明确各类建筑消防设施日常巡查部位,教学期间日常巡查应当每周至少一次,并按规定填写记录。依法开展每日防火巡查的单位和设有电子巡更系统的单位,应将建筑消防设施日常检查部位纳入巡查。
(七)学校教学期间建筑消防设施的单项定期检查应当每月至少一次,开学前一月内必须开展单项定期检查,并按规定填写记录。
(八)建筑消防设施的联动检查应当每年至少一次,主要对建筑消防设施系统的联动控制功能进行综合检查、评定,并按规定填写记录。
(九)建筑消防设施的功能测试检查的内容、方法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要求执行。
(十)防火巡查、检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期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一)学校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消防安全责任人为火灾隐患整改第一责任人,提供人员、场地、资金等资源,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人员、落实火灾隐患的整改措施。
(二)学校发现下列火灾隐患,应责成有关人员立即改正,并做好记录:
1.违章使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
2.违章使用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电热器具、高热灯具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用电器具;
3.违反规定吸烟、乱扔烟头、火柴的;
4.违章动用明火、进行电(气)焊的;
5.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锁、遮挡、占用,影响疏散的;
6.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或挪作他用的;
7.常闭式防火门关闭不严的;
8.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9.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10.其他可以立即改正的行为。
(三)对不能立即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期限和人员,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的隐患或重大火灾隐患,应将危险部位停止使用整改,并落实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
(四)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人员应逐级上报至消防安全责任人。未能及时整改火灾隐患的个人或部门,学校应根据相关奖惩措施对责任人进行惩处。
(五)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复查。对于确有正当理由不能在限期内改正完毕的,应在期限届满前向公安消防机构提出书面延期申请。
(六)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而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以及学校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学校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七)火灾隐患整改期间,应当采取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八)学校要认真做好火灾隐患整改记录,并存入消防档案。
(一)学校要坚持24小时消防安全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两人。
(二)值班人员要熟悉和掌握消防法规和本单位消防工作管理制度及应急措施;熟悉消防重点部位的布局、建筑特点、防火区域及疏散通道走向、消防设备的配置情况;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和操作方法。
(三)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做到不脱岗、不睡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四)值班人员要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当班未处理完的事项及重大问题要交接清楚,并进行实地检查交接和签字。
(五)值班人员要对管理范围内的各种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确保设施、器材的完好有效。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
(六)值班人员对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进入学校的人员要进行驱逐并采取必要的措施。
(七)发现火警信号或接到报警时,要进行实地查看,并及时将着火地点、火势情况、燃烧物质、报告人姓名、扑救情况向有关领导报告,并以最快的速度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做好详细记录。
(八)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要对学校消防安全值班情况进行督查。
(九)因值班人员工作失职造成火灾事故的,应按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一)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实施对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管理、维护安全疏散设施。
(二)防火门、疏散指示标志、火灾应急照明、火灾应急广播等设施应设置齐全、保持完好有效。
(三)应在明显位置设置安全疏散图示,在常闭防火门上设有警示文字和符号。
(四)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禁止占用疏散通道,不应遮挡、覆盖疏散指示标志。
(五)使用期间禁止将安全出口上锁,禁止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安装固定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六)学生住宿房间的外窗不应设置影响安全疏散和施救的固定栅栏等障碍物。
(七)学校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情况要有记录,并存入消防档案。
(一)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无损。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管理、维护消防设施、器材。
(二)对消防设施、器材应进行登记,建立维护、管理档案,记明消防设施、器材的类型、数量、部位、检修或充装记录和维护管理责任人。
(三)灭火器维护管理要求:
1.灭火器应保持铭牌完整清晰,保险销和铅封完好,应避免日光曝晒、强辐射热等环境影响。
2.灭火器应放置在不影响疏散、便于取用的指定部位,并摆放稳固,不应被挪作他用、埋压或将灭火器箱锁闭。
(四)消火栓维护管理要求:
1.消火栓不应被遮挡、圈占、埋压。
2.消火栓应有明显标识。
3.消火栓箱不应上锁。
4.消火栓箱内配器材应配置齐全,系统应保持正常工作状态。
(五)其他消防设施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维护保养。
(六)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维护管理情况记录要存入消防档案。
(一)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由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实验室管理员负责管理。
(二)学校要建立严格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登记、交接、检查、出入库、领取清退等管理制度,要建立账目,账目要日清月结,做到账物相符。
(三)对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要指定工作责任心强、具备一定保管知识的专人负责管理。要严格安全措施,严格危险物品存放、使用审批制度,坚持两人管理、两把锁锁门、两人一起领用制度。
(四)除实验室等教学需要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场所外,教室、宿舍、图书馆、计算机房等场所禁止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
(五)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应根据物化特性分类存放,严禁混存。
(六)地下室严禁使用液化石油气,高层建筑严禁使用和存放瓶装液化石油气。
(七)危险物品存放地点严禁闲人进入,保管人员工作结束离开前要进行安全检查。
(八)易燃易爆、剧毒品、强酸等易发生重大伤害事故的化学危险品,要严防发生丢失、被盗和其他事故。一旦发现危险品有丢失,被盗现象,应立即向校长或分管副校长报告,要立即追查落实,并按有关规定严格整顿处理。
(九)学校应制定危险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出现紧急情况,启动应急预案。
(一)燃气、电气设备和用火、用电安全管理由学校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
(二)电器设备由具有电工资格人员负责安装和维修,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三)防爆、防潮、防尘的部位安装电气设备应符合有关安全要求。
(四)每年应对电气线路和设备进行安全性能检查,必要时应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电气消防安全检测。
(五)电气线路敷设、设备安装应采取下列防火措施:
1.明敷塑料导线应穿管或加线槽保护,吊顶内的导线应穿金属管或B1级PVC管保护,导线不应裸露,并应留有1至2处检修孔;
2.配电箱的壳体和底板宜采用A级材料制作。配电箱不应安装在B2级以下(含B2级)的装修材料上;
3.开关、插座应安装在B1级以上的材料上;
4.照明、电热器等设备的高温部位靠近非A级材料,或导线穿越B2级以下装修材料时,应采用A级材料隔热;
5.不应用铜线、铝线代替保险丝。
(六)学校应加强电气防火管理,采取下列措施:
1.电气线路改造、增加用电负荷应办理审批手续,不得私拉乱接电气设备;
2.未经允许,不得在教室、宿舍、图书馆、计算机房等场所使用电炉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电热器具、高热灯具;
3.非使用期间应关闭非必要的电器设备;
4.停送电时,应在确认安全后方可操作。
(七)学校应加强用火管理,采取下列措施:
1.严格执行动用明火审批制度,因特殊需要必须动用明火时,需报消防安全管理人同意后动用;
2.动用明火时,现场必须有专人负责, 并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确保消防安全。动用明火过程中,一旦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作业;
3.动用电气焊作业时,应清除周围及焊渣滴落区的可燃物,并落实现场监护人和防范措施;
4.固定用火场所(设施)应落实专人负责,动用明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发生火灾事故时,要及时处理、扑救并报警;
5.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的仓库、实验室,严禁动用明火;
6.教室、宿舍、图书馆等场所禁止使用蜡烛等明火照明。
为了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安全、防火责任,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学校安全的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责任制。
一、校长防火责任
1.对本校安全、防火起保证监督作用,并负有领导责任。
2.负责组织检查各项安全和消防计划的检查执行情况。
3.参加安全检查,督促并指导各部门及时整改不安全因素。
二、分管副校长防火责任
1.协助校长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教育安全法律、法规,开展教职工和学生的人身安全和防火教育。
2.负责组织教导处、总务处、班主任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宿舍、食堂、实训室等安全,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加强对教师、学生的安全培训,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4.经常参加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5.在班级量化考核工作中将安全及防火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评。
三、安全处主任防火责任
1.协助校长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教育安全法律、法规,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教职工和学生的人身安全和防火教育。
2.协助制定实施紧急情况疏散计划,并在每学期初进行演练。
3.负责对教师和重点处室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并经常检查提出消除事故隐患措施和改进意见。
4.负责对消防器材的维护和保养,保证器材设施完好,并负责培训教职工使用消防器材。
四、班主任防火责任
1.各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对本班的消防安全负责,加强对学生消防安全知识的教育,教育学生不玩火、点火,不带引火工具。
2.负责本班教室内电线、电灯、插座、投影仪等用电器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学校总务处汇报,尽快整改,保证安全使用。
3.发生事故,班主任要在第一时间到场,及时地做好处置工作,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五、教师防火责任
1.认真执行安全、防火有关政策、法令及本校各项制度,对办公室的各项安全管理和防火工作负责。
2.在实验室、语音室及教室上课,要加强对学生的管理,防止学生触摸电器及易燃、易爆、有害物品。室外课要做好学生的安全保护工作。
为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管理,提高师生防火意识,制定本制度。
1.学校各部门(处室)要严格遵守学校的各种安全规章制度,切实做好本部门(处室)的消防安全工作。
2.由学校安全处及有关部门对学校各部门(处室)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直至整改到位。
3.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部门及个人,学校给予表彰奖励,并作为年终工作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4.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依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给予部门(处室)负责人行政纪律处分。
5.对违反有关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造成火灾的部门(处室),给予通报批评及经济处罚。对造成火灾的责任人视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纪律处分及经济处罚;对造成火灾,后果严重,触犯刑律的,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消防条例》《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山东省实施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等法律法规,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责任人相关职责,坚决预防各类火灾事故,确保消防安全,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严格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确保消防安全工作负全责。
二、消防车道、扑救场地、疏散走道、安全出口、楼梯间、避难场所、前室保持畅通,严禁占用、堵塞和封闭。
三、严禁商场、车间、仓库,使用聚氨酯泡沫夹芯板等可燃易燃材料。
四、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且不应少于2人,消防控制设备正常运行,相关记录符合要求。
五、依托微型消防站建立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并组织开展消防专业技能训练,具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六、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达标,火灾高危单位按规定进行消防安全评估。
七、建筑耐火等级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八、按要求设置相应的防火灭火消防设施;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与具备资质的维保企业签订维保合同,定期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委托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每年对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
九、旅游旺季,人流物流量增大、用电用油用气量增加,单位要加大隐患排查力度,自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应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发现人应采取必要的消防安全措施,并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时限、部门和责任人,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审批。
十、制定灭火疏散应急预案并组织消防演练;发生火灾时,应立即报警并组织人员疏散和扑救初起火灾。
十一、单位全面履行主体责任,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杜绝发生火灾事故。
单位要按照上述要求进行自查自纠,确保重要时间节点的消防安全。消防部门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将责令改正并依法予以处罚。
自愿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坚决履行以上承诺,逐条对照检查落实,坚决防止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若有违反,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 :王伟 逄锦胜
联系电话:18363986127
消防安全管理人:王琼
联系电话:18363986203
青岛艺术学校
2025年8月19日
1.消防控制室必须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2人。
2.消防控制室的日常管理应符合《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的有关要求。
3.消防控制室应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灭火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4.消防控制室应确保消防水池、气压水罐等消防储水设施水量充足;确保消防泵出水管阀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上的阀门常开;确保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防火卷帘等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柜开关处于自动(接通)位置。
5.接到火灾警报后,消防控制室必须立即以最快方式确认。
6.火灾确认后,消防控制室必须立即将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开关转入自动状态(处于自动状态的除外),同时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
7.消防控制室必须立即启动单位内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应同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1.消防控制室操作管理人员应认真学习国家消防法规、技术规范和有关消防联动控制及操作等专业知识,应具备专业操作资格,经消防培训中心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2.消防控制室操作管理人员应能熟练掌握消防设施设备操作技能和常见故障处理方法,负责24小时监视消防主机信号。
3.消防控制室必须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专兼职值班人员不得少于6人,每班不应少于2人,消防控制室操作管理人员值班期间严禁脱岗,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和《自动消防设施设备系统运行情况登记表》。
4.消防控制室应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灭火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5.消防控制室应确保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气压水罐等消防储水设施水量充足;确保消防泵出水管阀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上的阀门常开;确保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防火卷帘等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柜开关处于自动(接通)位置。
6.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接到火警信号后,必须立即通知楼层工作人员或巡楼保安(或其他就近工作人员)进行确认,并填写《火警报警记录表》,存档备查。
1.为随时掌握设施、设备的运行情况,及时发现事故隐患,避免事故发生,保障安全生产顺利进行,岗位人员应按巡回检查制度的要求例行巡检,并做好巡回检查记录。
2.巡检人员:
巡检任务由专人直接负责,岗位人员具体负责,沿巡检路线认真仔细巡检机械设备及设施的运行情况。
3.巡检周期:
岗位人员对办公大楼消防基本设备及设施、消防用具消防通道等每班巡检两次。
4.巡视路线:
消防控制室→消防供水泵房→综合楼、办公楼消防设施自动喷淋系统、消防排烟送风系统、消防栓水灭火系统、应急广播系统、防火分隔设施、消防安全标志及应急灯、消防电梯等)。
5.巡视要求:
(1)消防控制室:联动控制柜是否正常(每天自检一次观察报警功能、消音功能、复位功能、各指示灯及开关按钮等是否正常。
(2)消防供水泵房:注意观察泵的运行状态(如:振动、噪音、备用泵是否完好); 观察管路及阀门是否有漏水(渗水、滴水成线); 观察接地线是否连接良好; 观察管网压力是否正常。
1.巡查人员或报警区域的楼层值班、工作人员现场核实报警部位确实起火后,应立即通过报警按钮、电话或无线对讲系统等通讯工具向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反馈确认火灾信息,同时组织本楼层或防火分区工作人员和员工,按分工及时引导本楼层老师、学生疏散,并实施扑救初起火灾。
2.消防控制室的值班人员接到反馈的火灾确认信息时,值机人员立即将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开关转入自动状态(处于自动状态的除外),传达人同时拨打“119”火警电话,说明发生火灾的单位名称、坐落地点、起火部位、联系电话等基本情况。
3.传达人在报警后必须立即启动单位内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报告单位负责人。应利用火灾事故广播发出火灾处置指令,通知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开展疏散和自救工作,告知老师、学生不要惊慌,在工作人员和员工的引导下有序地疏散、撤离火灾现场,并用通讯工具向单位值班领导报告。
4.值机人员要监视系统的运行状态,保证火灾情况下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并及时做好记录。
5.火警处置完毕后,恢复各种消防设施正常运行状态。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接到火灾报警信息后,值班人员应按照“简捷、实战、高效”的原则,实现“快确认、快调集、快启动、快疏散”。
1.快确认。主班副班共同负责确认火灾报警信息。其中,主班负责通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确认,通知报警点位就近人员在1分钟内到场确认,形成首批灭火力量;副班负责通过视频监控系统同步确认。
2.快调集。确认火灾后,主班负责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副班负责调集本单位应急处置力量,通知微型消防站等自防自救力量携带器材装备在3分钟内到岗处置,形成第二批灭火力量。
3.快启动。主班负责启动消防设施,确认报警区域消火栓、自动灭火系统、应急照明、防排烟设施、防火卷帘等自动消防设施处于启动状态。
4.快疏散。副班负责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报告单位负责人,利用消防广播和视频监控系统,配合现场救援力量引导人员快速、有序疏散。
七、消防控制室“六项建设任务”
为更好地实现消防控制室“快确认、快调集、快启动、快疏散”的目标,要在实行“四快”处置规程的基础上同步推动落实消防控制室“六项建设任务”。
1.消防、安防“两室合一”建设。在符合消防控制室设置要求的基础上,将消防控制室和安防视频监控中心合并设置,最大化利用视频监控系统确认火灾报警信息;确有困难的,在消防控制室设置监控分中心,确保收到火灾报警信号后能够及时查看报警区域视频画面,辅助早期火灾确认。
2.火灾报警信号与视频监控画面联动。充分利用信息科技手段,将消防控制系统与视频监控系统融合联动,实现火灾报警信号同步在视频监控画面显示的功能,进一步提高火灾报警信息确认速度。
3.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应用。消防控制主机不具备图形显示功能的,及时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更新升级,确保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能够清晰准确地显示报警信号所在建(构)筑物的位置。
4.设备设施检查和数据对比。加强消防设备设施检查测试和数据对比,确保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所储存数据、显示信息与实际地址、楼层、点位保持一致,切实发挥消防控制室在消防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中的重要作用。
5.优化内部调度。充分发挥消防控制室指挥调度作用,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巡查检查人员等重点岗位人员配备对讲机、手持电台等通讯联络工具,搭建内部应急调度平台,做到快速高效响应。
6.强化外部联动。依托“一呼百应”指挥调度网络,推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控制室与辖区消防救援站健全应急响应机制,落实“点对点”精准指挥,实行点名、报告机制,时刻保持“箭在弦上、一触即发”的临战状态。
为了保护学生人身安全,提高灭火战术、技术水平和快速反应能力,遇到紧急情况时能及时有效地扑灭起初火灾,安全、迅速地把学生疏散到安全地带,将危害控制在最小范围,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我校相关制度特制定本预案。
1.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伟 逄锦胜
副组长:赵宏 孙鹏 王琼 祁泉
组 员: 蓝文文 王禛禛 朱梦辉 冯勇 袁文 顾柳 孙效彬 李岩 马献功 魏雪 李卫军 冯承曦
2.工作职责
(1)负责统一决策、组织、协调、指挥学校火灾事故的应急响应。
(2)下达应急处置任务及现场处置。
(2)及时向上级领导、部门通报信息,舆情监控及对外统一宣传。
(3)协调公安机关等单位开展应急处置,以及事件的善后处置等工作。
1.指挥组
组长:王琼
组员:朱梦辉 孙效彬 冯勇
职责:负责在火灾突发情况下保持与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联系,及时反馈相关情况,确保火灾时的通信畅通,传达领导小组命令,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各自工作。
2.保卫组
组长:朱梦辉
组员:魏文超 校园保安及传达室人员
职责:迅速与当地消防部门取得联系,引导消防人员和设备进入火灾场地;联络有关单位、个人,组织调遣消防力量;设立警戒线,拦阻无关人员进入火灾现场;对监控视频进行备份和保护;火灾救援结束后保护好现场,做好事故原因的调查准备。
3.现场处置组
组 长:孙鹏
组 员:朱梦辉 孙效彬 马献功 冯勇
职责:接到火警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了解火情、着火点、人员被困情况等;按照“救人第一、先控制、后灭火”的原则立即安排灭火任务,启动消防广播、灭火器材、喷淋系统、防火卷帘、机械排烟等所有消防设施;注意防止混乱,控制现场人员情绪,提高疏散效率,引导无关人员有序撤离火灾现场;保护自身安全,根据实际情况抢救并撤离现场物资。
4.现场救护组
组长:孙效彬
组员:马献功 李岩 刘敏 李帅帅
职责:接到火警后立即赶到学校指定疏散集结地;准备好急救包、担架、氧气袋等医疗器械;联系120,并向医院请求救援并配合其工作;抢救、运送、清点受伤人员;向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汇报人员伤亡统计情况。
5.通讯联络组
组长:王伟
组员:朱梦辉 蓝文文 孙效彬 李岩 冯勇
职责:根据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安排联系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火灾情况,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畅通;联系相关学生家长,妥善告知现场情况并稳定家长情绪;监控互联网及自媒体等网络舆情,分析研判事态发展,在经领导小组或上级部门同意并统一口径后发布报道信息,积极主动正面引导并及时排除对学校的负面影响。
6.后勤保障组
组长:李卫军
组员:徐伟 王伟(总)
职责:接到火警后迅速切断输电、燃气线路或设备;负责保障灭火用水和其他灭火物资供应;保障道路畅通;配合现场处置组和救护组对疏散人员进行安置;安排组织车辆或其他设备对受伤人员进行运送、救护;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管理和防护,搬迁火灾现场周边易爆物品;对灭火后的水、电设施抢修、恢复等工作。
7.事故调查组
组长:赵宏
组员:孙效彬 冯勇 蓝文文
职责:查明事故经过、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查明事故原因和性质;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提出防止事故发生的措施建议;做好对现场人员走访及问讯笔录工作;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1.自行启动的原则。
一旦发生火灾后,应快速反应,启动消防设施,立即主动实施火灾应急救援和救灾工作,视火灾灾情情况,一般火灾事故,由安全处协调指挥。
2.协调一致的原则。
在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各工作小组应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互相配合、协调一致开展工作。
3.紧急处置的原则。
在现场可能造成不可挽回损失时,火灾现场的工作小组可采取紧急措施进行处置,力争将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4.专业处置的原则。
现场人员应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依靠消防机构的专业能力扑灭火灾,并把保护和抢救人的生命作为第一位。
1.任何部门(人员)发现火灾事故应立即向119报警,同时向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2.报警时要沉着冷静,要讲清楚以下内容:
(1)报警人的姓名、地址、工作单位、电话。
(2)发生火灾事故的准确地理位置。
(3)能够了解的安全事故的情况,如安全事故的类型、燃烧物类型、火势大小、爆炸物品的种类和数量、有无受伤和被困人员、有无重要物品、失火周围有何重要建筑、行车路线等等。
(4)耐心回答接警人员的询问。
3.报警后学校值班人员要迅速打开大门,设置警戒线,派人在路口等候,引导接应消防车进入火场灭火。
4.报警时应组织在场人员立即扑救火灾和疏散人员。
1.当所在地方出现火灾苗头时,现场人员应镇定,立即切断电源,并迅速利用室内消防器材(灭火器等)控制火情,争取灭火灾于初始阶段。
2.当已确认出现火灾事故时,现场人员应进行有序疏散,用湿毛巾捂住口鼻,通过消防通道快速撤离现场,禁止乘坐电梯。
3.现场人员应立即拨打119,向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4.在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各行动小组成员未到之前,现场行政职务最高人员担任临时指挥,有权做出一切有利于灭火和安全疏散的决定。
5.学校义务消防队,应在第一时间赶赴火灾现场,并启动消防设施,控制现场火势,现场有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应迅速搬离。
6.学校领导和相关人员在接到火灾报告灾情后,应立即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靠前指挥救援工作。
7.消防机构和专业人士来现场实施火灾救援后,学校相关部门应积极搞好配合,维持现场秩序,稳定人员情绪。
8.火灾救援工作结束后,安全处应派保安保护好现场,做好发生事故原因的调查准备。
9.火灾救援工作应始终把保护和救人放在第一位,校医和校车应随时做好服务保障准备,随时听候调遣。
1.现场处置组人员接到火灾报警后,第一时间携带灭火器材赶赴现场,按照“救人第一,先控制、后消灭,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首先抢救被困火场的人员,控制火势与撤离物资同时进行。进场人员必须做到“两知、四会”,即知道安全出口的数量和位置,知道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自救。
2.如有人员被火围困,要立即组织力量抢救,应坚持救人第一,救人重于救火的原则,救人是火场上的首要任务。救人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火场寻人方法主要有大声呼唤和深入内部寻找两种。进入火场救人要选择最近、最安全的通道,如通道被堵塞可迅速破拆门窗或墙壁。
(2)遇有火场烟雾较浓、视线不清时,可以爬行前进,并采取呼喊、查看、细听、触摸等方法寻找被困人员。要注意在出入口通道、走廊、门窗边、床上床下、墙角、橱柜、桌下等容易掩蔽的地方发现人员。
(3)救人时应注意安全,进入火场要带手电和绳子。火场烟雾弥漫,没有防毒面具,可用湿毛巾捂嘴,防止中毒。可用棉被、毯子浸水后盖在身上,防止灼伤。
(4)火场救人方法。应根据火势对人的威胁程序和被救者的状态来确定。对神志清醒的人员,可指定通道,引导他们自行脱离险区;对在烟雾中迷失方向的人员,可指派专人护送出险区;对不能行走的人员,要把他们背、抱或抬出火场。当抢救的正常通道被隔断时,应利用安全绳、梯等将人救出。
3.人员疏散按以下程序:
(1)各楼层现场工作人员在接到火警后必须先疏散学生。
(2)疏散时注意疏散顺序,对着火层本层人员先进行疏散,其次为着火层上层及下层,防止所有人员涌向同一出口,造成堵塞。
(3)疏散时注意防止混乱,控制现场人员情绪,提高疏散效率。
(4)疏散时如发现受伤人员,立即联络现场救护组,第一时间救治伤员。
4.根据上级命令设立水枪阵地,能灭则灭,不能灭则尽一切办法控制火势蔓延,等待消防部队救援。
5.现场处置组人员在抢救火场时应注意自身安全防护,不脱离组织单独行动,在上级没有下达命令前不贸然行动,受到火势威胁时应及时后撤。
6.消防人员到达现场后,根据其需要,协助灭火。
1.火场安全
(1)听从指挥,不能乱打硬拼,时刻注意风向、风速的突然变化。
(2)要密切观察周边,防止其他灾害伤害。
(3)保持情绪稳定,切勿急躁、冲动或悲观,冷静应对险情。
2.火场纪律
(1)必须领导带队,服从指挥。
(2)对不服从命令,扰乱秩序者,给予纪律处分。
(3)对延误战机者,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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