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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青岛旅游学校校园保安的行为标准,为学校师生提供优质的服务,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1.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不得擅自离岗、空岗,建立执勤巡逻和交接班记录台账,做好每日值勤问题记录和交接班记录,要求清楚、准确、属实;
2.掌握保安业务知识,熟悉单位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3.保安应规范着装、持械上岗,落实车辆和人员出入管理制度规定,禁止无关车辆和人员进入校园;
4.熟悉值勤岗位区域内的地形、地物,了解值勤岗位区域内的消防设施分布和使用,掌握报警方法;
5.发现可疑人、事、物或其他治安信息,及时向相关领导或部门汇报。必要时启动报警器或向110报警,并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处置工作;
7.对出入人员和车辆所携带、装运的物品、物资进行严格的检验、核查,禁止私自将危险或违禁物品带入。严防本单位物资流失;
8.疏导出入车辆和行人,清理门卫责任区内的无关人员,保证进出车辆畅通,人员出入有序无阻;
9.任何人不得在门卫值班室从事与该室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存放或代人存放贵重物品、现金和危险品;
10.做好门卫值班室的消防安全工作,确保灭火器材的充足、完好和有效,定期检查插头、电线,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11.保护单位财产和师生人身安全不受侵害,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2.积极防范,组织和参加校内巡逻,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或向相关领导报告,提出整改意见;
13.制止师生各种不安全或易造成伤害的行为,发生违章或不服从管理者,应劝阻并妥善处理,不听劝阻的,及时上报保安班长解决;
14.遇有火警或其它紧急情况,应迅速扑救或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并及时上报保安班长;
15.工作中遇到疑难问题,应及时上报保安班长,不得擅作主张或隐瞒不报;
16.妥善保管、定期检查、熟练使用技防工具,在危急时刻充分发挥技防工具的作用,确保师生安全;
17.在岗期间不与无关人员聊天,不干私活,不饮酒;
18.完成本单位安全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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