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政务全搜索
高级搜索
我要收藏
取消收藏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三期齐鲁名校长建设工程人选第四期齐鲁名师建设工程人选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学校对第三期齐鲁名校长建设工程人选吴峰和第四期齐鲁名师建设工程人选包翠霞考核认定资格进行了审核,认定吴峰、包翠霞二位同志其符合考核认定条件。
特此公示。
有异议者可向学校办公室反映。
电话:87062918(内线580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