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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乘客应当在站台或者候车区域内候车;不得要求驾驶员站外停车;到达终点站应全部下车。乘客乘车时应当做好自我保护,坐稳、站稳和扶牢,并自行妥善保管携带物品。车辆停稳后,依次先下后上。乘坐无人售票车辆应在标定的车门上下车。
二、乘客应当在上车后一个站距内购买车票,将票款展示后自行投入票箱内。
三、乘客持有优惠乘车卡、有效证件,按照相关规定享受乘车减免优惠,减免优惠的公交IC卡或证件只限本人使用,对使用借用、伪造的优惠乘车卡乘车的,驾乘人员有权暂扣。
四、身高1.2米及以下的儿童应当在成人监护下免费乘车;身高1.2米以上的儿童及中、小学生持优惠乘车卡享受半价乘车。
五、乘客携带行李物品总重量超过15千克或者占地面积超过0.125平方米的(1人站立面积),应当按同程车费加购车票,但残疾人或者特需乘客必需的行动辅助专用物品除外。携带物品重量超过30千克或者占地面积超过0.25平方米或者长度(高度)超过1.8米的,禁止带上车。
六、乘客应当文明乘车,遵守乘车规定,禁止有下列行为:
(一)损坏车辆、拦车、扒车、翻越候车栏,擅自开启车门、翻越车窗;
(二) 在车内打闹、斗殴;与驾驶员闲谈,辱骂、殴打驾乘人员,妨碍驾驶员安全驾驶;
(三)将头、肢体伸出车外;在车内吸烟等不文明行为;
(四)在座位上躺卧或者多占座位,所带物品单独占用座席、上下车通道或者依靠车门阻碍其他乘客上下车;
(五)在车内进行推销、乞讨等其他妨碍他人正常乘车、影响安全运营的行为。
七、禁止下列人员乘车
(一)无故拒付车费的;赤膊、着泳装的、无人护送的醉酒者、精神障碍病人等;
(二)携带腥臭、爆炸性、易燃性等危险物质或者无包装易碎品的、活禽畜等动物(导盲犬除外)的;
八、车辆运行中发生突发事件或者紧急情况时,乘客
应当服从驾乘人员的疏导指挥,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九、乘客违反本规定的,驾乘人员和其他乘客有权劝
阻,驾乘人员可以依照本规定拒绝其乘坐;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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